天狼晓月 发表于 2016-3-16 15:23:03

关于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

关于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
发表时间:2006-10-7 18:55:39
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,《孟子·离娄》篇四章中全句为:“不孝者三,一曰阿意曲丛,陷害不义;二曰家贫亲老,不为禄仕;三曰不娶无后,绝其袒祀。三者之中,以无后为大。”这是列入中国古代法律的。如果有上列三种不孝的行为要被打板子甚至判刑。父母想干不仁不义的事,儿子不加劝阻是一不孝。父母失去劳动能力,家里又穷,不想办法挣钱,是二不孝。如果没有了父母,但儿子不愿娶妻生子担负起为人父为人夫的责任,不能为家庭延续后代,是最大的不孝。因为缺少人口,家庭会断门绝烟,民族和国家也不能兴旺。但古代生产力低下,养活一个家庭十分的困难,不少人不愿娶妻生子,所以,从春秋时代越国就明确规定青壮年男子不许娶老妻,老年男性不准娶少女,女子十七不嫁,男子二十不娶,不仅本人,其父母都有罪。可见,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,的法律,可使老有所养,人心向善,国家、民族兴旺发达,在当时有很重要的积极意义。至于虐待父母,不赡养父母,那是列入“十恶”的,要千刀万剐的,甚至打骂父母都要砍头的,体现了我国历代“以孝治天下”的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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